“大湾区涉外审判人才研修班”于7月6日至8日在广州的广东法官学院落下帷幕。此次活动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联合组织。
开班仪式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发表了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也派员全程进行了指导。此次研修班吸引了来自广东22家中级及专门法院,以及湖南、广西、海南三省(区)的一百余名涉外审判领域的骨干人员参加。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度外向化,对法官跨越不同法系进行思辨以及处理涉外司法事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港作为我国连接国际法治的重要门户,拥有与国际接轨的成熟普通法体系和司法规则。本次研修班着重探讨跨境商事审判中的挑战,并就“‘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的特点及普通法体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阐明两地制度的差异和法律适用的关键点。其目标是建立内地与香港法律人才之间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并促进司法规则和机制的对接。
林定国司长进行了首场授课。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和资深大律师就普通法的对抗制、香港合同法、担保法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有效回应了在跨境金融、跨境担保、跨境投融资等新兴领域审判实践中的需求。研修班采用了专题讲座、互动交流和对话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就两地担保法律的异同、法院及法官的角色定位等前沿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打破思维定势,促进裁判理念的融合。
数据显示,广东每年审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涉港澳案件则占全国约三分之二。2025年,广东法院受理的涉港民商事纠纷预计将接近2万件,适用香港法律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粤港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下,已成功推行了跨境破产互认、“港资港仲裁”、港澳调解员参与内地纠纷化解等一系列全国首创性举措。此外,还出台了三项关于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衔接的专项指引,为不同法系间的深度融合积累了宝贵经验。
参训法官普遍反映,此次研修班系统讲解了香港担保法等关键内容,并通过创新的教学模式,搭建了内地涉外审判与香港普通法实务之间互联互通的专业桥梁。这不仅有助于重塑跨法系司法思维,弥补区域性审判的不足,也加深了粤港司法协作的共识。参训法官表示,将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审判实践,以专业的司法能力为国家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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